2009-01-16

消費券的「經濟」意義 (一)

經濟學上有所謂的「儲蓄的矛盾」,一個愈強調儲蓄的國家,愈容易掉入貧窮的陷阱。每個人都強調儲蓄,整體消費減少;消費減少,生產跟著減少,生產減少,導致所得減少,所得減少讓人人視「保留現金」(安全感)很重要,於是減少消費增加儲蓄,於是消費又更減少,因此陷入貧窮的陷阱(循環)之中。 因此創造「現金的流動」乃振興經濟之必要。 看看一個很有趣的例子: 三個窮漢──理髮師、裁縫師及修鞋匠,因為沒錢,所以均不消費,狀況如下:

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│   │理髮師  │裁縫師  │修鞋匠  │
│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│
│頭髮 │─    │頭髮長了 │頭髮長了 │
│   │     │沒錢修理 │沒錢修理 │
│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│
│衣服 │衣服破了 │─    │衣服破了 │
│   │沒錢修補 │     │沒錢修補 │
│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│
│皮鞋 │皮鞋破了 │皮鞋破了 │─    │
│   │沒錢修補 │沒錢修補 │     │
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結果:三敗俱傷,頭髮長了、衣服破了、皮鞋破了,都光有一身武藝,卻無處發展改善自己的門面。

假設一般的消費收費如下:頭髮 $50、衣服$50、皮鞋$50。

現在理髮師有位朋友看理髮師很窮,給了他100元,
於是──
理髮師→用50元修鞋,50元補衣。
裁縫師→用賺到理髮師的50元修鞋。
修鞋匠→用賺到理髮師的50元和裁縫師的50元去理髮和補衣服。

裁縫師→用賺到修鞋匠的50元去理髮。

最後理髮師再將賺到裁縫師50元和修鞋匠的50元(合計100元)再還給朋友。
現在三個人跟當初一樣還是沒錢,但是生活情況卻改善了,每個人都"bling-bling"。


這就是現金流動創造出的價值。
(咦?政府發消費券沒要我們還啊?當我們所得增加,繳的稅也增加了啊!最後還是收得回去啊!)
執政黨提出消費券救經濟,將了在野黨一軍,總不好擋「民」財路,投反對票吧!到時候被冠上「再怎麼野蠻也不能……」的廣告可不好看,於是在野黨提出了更大的紅包── 直接發現金,省下消費券印刷等製作成本,可以從3600元提高發放到3800多元。

看出問題了嗎? 消費券和現金的差別在哪裡? 如果大家拿到了現金都存起來,豈不又掉入「儲蓄的矛盾」、「貧窮的陷阱」之中?沒有儲蓄價值的消費券才能創造現金的流動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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